行业培训

乌海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讲座

作者:博为咨询 日期:2025-04-07 人气:4

主讲老师: 张益谦(培训费:2-2.5万元/天)    


工作背景:
【专业资质】《大众实用哲学》的奠基人《益谦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的创建者注册高级党政、党史、廉政培训师中国管理科学院高级智库专家中国管理科学院教育标准化研究所客座教授高级企业培...

主讲课程:
《百年征程苦难辉煌党史培训课》《加强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建设课》《党务工作能力快速提升专题培训》《党风廉政建设课》《共产党员思想品德修养》《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

张益谦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讲座课程大纲详细内容

课程分类: 电力

课程目标:

本课是管理心理学为基础、以科学管理理论应用为实践、以组织实验为依托,塑造管理者领导的魅力,以及增强企业企业各级管理者的工作主动力、创造力、协作力和胜任力?此课给予了明确的答案!

如何让企业各级管理者在工作中“让他干”变成“我要干”?此课给予改变秘笈!如何提高团队的执行力,让上下级同仁同心协力勇于付出、甘于奉献?此课给予科学可行的方式方法。

此课程旨在强化企业管理者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修养。并提高他们的工作主动力、创造力、协作力、和胜任力及工作实战中的沟通能力、并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

如何让企业各级管理者通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讲座》这一课的学习,让企业的经济效益显著增长?此课给予了清晰可见的方法和路径。


课程对象:公司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作业人员

课程时间:6小时/天(1——2天)

课程大纲:


一、《安全生产法》亮点解析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明确四家责任主体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五)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六大具体措施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六)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制度模拟制定)

(七)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明确责任人和惩处数额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安全管理十二字方针的解析

(一)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控制

(分组讨论:找问题,查隐情)

(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六大原则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建立监督责任制度(分组讨论)

(八)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培训教育制度的建立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要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奖优罚劣的具体体现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要强化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企业首当其冲的成为第一责任人

(警示案例)

(五)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政府鼓励各种媒体曝光责任事故责任者

(六)要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责任一抓到底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刑法》对于安全管理罪行定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危险作业罪

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所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共三条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本犯罪主体:为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五)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六)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观三要件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五、《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第七条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分组讨论,案例解读)

(二)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大职责

(分组现场逐条解读)

(三)第三十四条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电力系统;2、电力事故;3电力安全事件;4、重大安全隐患

(分组逐一分析解读)

六、《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一)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处其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其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解读)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电力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法律责任、第三十条: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共四个档次)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五)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六)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七、人生道路自己抉择——卓越——员工——平庸

(一)如何获得快乐幸福成功的人生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二)我们天天忙忙碌碌生活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三)如何增加我们的抗压能力——人生发展战略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四)今天的平庸和不负责任,可能换回的就是明天的灾难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五)心态决定了你对机会的认识和把握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六)不是环境创造人,乃是人创造环境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七)心态不同,对事物的看法就会不同,其结果也不同

(案例解读重点提问)

(八)积极的心态还是消极心态就在你的选择

快乐幸福的秘笈——把快乐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最后播放:员工激励片《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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